(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司法行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政工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接待、车辆、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及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督查、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7—3143366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组织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搞好各类人员的法律学习、考试考核、表彰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承办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7—3143388 (三)公证律师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县的公证工作;负责公证员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机构;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县律师资格及律师职业证管理工作;组织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辩护代理;协助市公证员协会、律师协会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公证员、律师进行教育和查处;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联系电话:0537-3143377
(四)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各乡镇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及基层人员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业务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148”法律服务专线关系;组织召开各类基层会议,协调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负责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报表工作,承办县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7—3143377 (五)安置帮教科 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登记、落户等各项手续、建议有关的村(居)企业单位给予刑释解教人员宅基地、责任田和安置就业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刑释解教人员办理自谋职业的各类手续;负责对两劳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安置解教基地工作;承办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7-3143366
(六)“148”协调指挥中心 负责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负责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负责沟联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负责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联防联调。 联系电话:0537—3142148 (七)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负责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负责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负责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0537-3142148
(八)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日常财务报表工作;负责对系统内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联系电话:0537-3143366
(九)信访科 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和本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涉法信访事项;负责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涉法信访事项;负责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涉法信访事项;负责指导、检查、考核本系统的涉法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开展涉法信访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涉法信访信息;负责为涉法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解疑释惑,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负责做好涉法信访人思想教育工作,说服信访人息诉罢访;负责其他涉法信访职责。 联系电话:0537-3143377
(十)公证处 泗水县公证处于一九八一年四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现有公证人员6名,其中注册公证员3名,助理公证员2名,工勤人员1名。 业务范围: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证明继承权; 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4、证明收养关系; 5、证明亲属关系; 6、证明身份、学历、经历; 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签属实; 9、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和原本相符; 10、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1、保全证据; 12、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 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联系电话:0537-3143317 (十一)律师事务所 山东泗达律师事务所是我县唯一一家经批准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0人。 业务范围: 1、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2、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3、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代理(民事案件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抚育抚养费纠纷、宅基地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借款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农业承包纠纷、客货运输合同纠纷、工伤事故赔偿、合伙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4、参与各类经济项目谈判、调解。 5、刑事辩护及代理(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 6、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章程合同。 7、担任个人、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